2021-08-06 17:37:32
房地產并購的優缺點有哪些?房地產并購模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股權并購,一種是資產并購。而一般所說的房地產并購,通常指的是股權并購。目前大量房地產企業對于縮短項目開發周期、加快資金回籠速度,提高資金利用效率有著強烈需求,這也是目前股權收購模式成為房地產并購主流模式的原因之一。眾所周知,世上沒有絕對完美的事情。那么房地產并購有什么優缺點呢?
一、房地產并購主要優點:
1.省時省事
在房地產并購項目中,股權轉讓只是目標公司的股東發生變化,法律意義上的開發主體并沒有發生變更,因此各項資產無需作為銷售處理,房屋、土地等無需辦理過戶手續;項目開發中的各種證照、法律文件等只要在有效期內,均無需進行任何變更,只需收購方與出讓方達成股權轉讓協議,辦理工商變更登記,再進行董事、監事改選即可。
同時,股權轉讓與其他收購模式相比,在一定程度上規避了房地產類項目轉讓時常見的附加條件,即須“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的規定。因此股權轉讓在法律程序上操作簡單,可以為項目開發節省大量時間。
2.交易時交易雙方的稅負相對較輕
房地產企業并購屬于重大涉稅交易,在整個交易對價中,稅收成本占據了較大的比例,而不同的并購方式對后續稅負的種類及金額都會產生重大影響。因此,在擬訂交易前期對交易模式進行策劃時,稅負承擔是尤為重要的一個考量因素。
在資產收購模式下,收購方需要繳納成交價3%-5%的契稅以及合同所載金額0.5‰的印花稅。被收購方則需要繳納契稅、印花稅、增值稅、土地增值稅、企業所得稅。
在股權收購模式下,收購方免征契稅,僅需要繳納印花稅即可,而被收購方僅需要繳納印花稅、企業所得稅即可。
因此,通過比較可以發現相較于資產收購模式,在股權收購的交易模式下,不論是收購方還是被收購方的稅負都較輕,尤其是被收購方可以減免增值稅和土地增值稅。
在磋商交易對價時,雙方都會將稅收成本作為確定交易價格的重要因素,在雙方都承擔較低稅負的情況下,更有利于促進交易的實現,因而股權收購的交易方式目前仍是大多數房地產類并購項目的優先選項。
二、房地產并購主要缺點:
或有債務風險。或有債務是指尚未到期或將來發生的可能性很大的債務,主要包括:為第三方擔保形成的債務、未決訴訟 (或潛在訴訟)形成的債務、潛在行政罰款導致的債務、票據責任導致的債務等。
由于或有債務在房地產類項目轉讓時尚未發生,金額也尚未確定,所以在項目收購中較易被遺漏或者被出讓方隱瞞,但一旦發生,很可能從根本上改變項目價值,使收購方在項目收購后陷入債務困境。
隨著土地供給資源日益緊張,目前土地招拍掛市場的競爭日趨激烈,房地產企業之間的收并購已經成為房企獲取土地的較佳方式之一。而股權并購作為主流的方式有其明顯的優勢,當然也會存在一定的風險,大家要謹慎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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